|
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|
热 ★★★【字体:小 大】 |
作者:
局办公室 文章来源:
局办公室 点击数:1234 更新时间:2015-10-12
1.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对党应尽的义务,是党员增强党性和组织纪律观念的具体表现。每个共产党员必须按时按照标准交纳党费。
2.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党员,应按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。党支部长每年不少于两次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进行审核。党员在交纳党费时,必须严格执行规定,认真按照应交纳党费基本计算党费,做到准确无误。
3.所有党员应自觉地向党支部交纳党费。
4.党员因外出学习、生病或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,交纳党费有困难的,经支部批准,可以提前集中交纳党费,也可以请他人或家属转交。党员除按规定交纳党费外,本人自愿多交不限,不允许少交或不交。对于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,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。
5.预备党员应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,以支部大会通过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。
6.加强对党费的管理。支部组织委员收缴党费,应建账管理,及时造册,统计清楚,按月上缴,并妥善保管好材料。任何人不准借支和侵占党费,不准滥用党费。
7.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,按自行脱党处理。
文章录入:周周 责任编辑:周美娟
网友评论:(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
数据载入中,请稍后……
没有相关文章
>> 专题栏目
没有相关文章